财务处〔2023〕15号
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现对我校长期挂账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具体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应收及暂付款清理
1.各类经费借款,包括事业经费借款、科研经费借款,周转金借款,二级单位借款等。
2.预借票据的应收款,包括科研经费和其他经费预借税票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收回的款项等。
(二)应付及暂存款清理
包括已到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各类保证金暂存款,工资(薪金)性代扣款和已汇至学校账户但尚未确认用途的款项。
二、清理方式
(一)应收及暂付款清理,由经办人按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闽技术师院财〔2021〕4号)的要求,尽快办理报账、还款、催款等清理手续。
(二)其他已汇至学校银行账户但尚未确认用途的款项,按要求填写审批《收款通知单》,至财务处办理开票、收入确认手续。
(三)保证金类暂存款的清理,由采购单位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约定,及时办理退还、支付手续。
(四)往来款信息查询以线上查询数据为主,具体查询操作流程详见《往来款清理查询操作流程》(附件1)。对于线上查询未涵盖的财务核算系统升级前的往来款数据我处通过OA系统通知给各单位。
三、清理要求
(一)业务经办人及经费审批人是往来款项清理直接责任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求逐笔到位、责任到人,对照问题、彻底整改。
(二)各单位要加快实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对尚未清理的往来款项进行汇总,说明原因,提出清理计划,填写《往来款项未清理明细表》(附件2),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往来款项未清理明细表》报送至财务处核算科(科学楼2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85250563@126.com,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85250563 85152116.
附件:1.往来款清理查询操作流程
2.往来款项未清理明细表
财务处
2023年9月25日